蓄電池在電子設備中起重要作用,但是蓄電池也是有壽命的,你知道德國陽光蓄電池的壽命嗎?下面德國陽光蓄電池官網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德國陽光蓄電池的壽命可分為循環壽命、浮充壽命和存放壽命。蓄電池的容量減小到規定值以前,蓄電池的充放電循環次數稱為循環壽命。在正常工作條件下,蓄電池浮充供電的時間,稱為浮充壽命。通常免維護電池的浮充壽命可達到10年以上。
循環壽命與電池每次放電的深度有密切關系。放電深度為30%時,充放電循環次數可達1200次;放電深度為100%時,循環壽命僅有200次。因此使用中應當盡量避免電池深度放電。
根據加速壽命試驗的結果,免維護閥控電池在室溫下,浮充壽命可達10年以上。應當說明,浮充電壓過高或過低,會使蓄電池過充電或欠充電,因而將影響電池的壽命。
由于自放電作用,存放過程中,免維護電池的剩余容量將逐淅減少,通常,電池剩余容量下降到50%的時間,稱為存放壽命。在不同的溫度下,電池的剩余容量與存放時間有一個對應的關系。當環境溫為250C時,存放壽命可達18個月。當環境溫度為400C時,存放壽命只有5個多月,因此免維護電池的存放溫度不能太高。
德國陽光蓄電池的使用壽命與環境溫度關系很大。通常來說,若以25℃為基準,平時不能超過+15度~+30度。溫度升高,電池組放電容量會增加,但壽命降低,如果在高溫下長期使用,工作環境溫度每上升10℃,蓄電池的使用生命減半。若溫度太低,會使蓄電池容量下降,溫度每下降1度,其容量下降1%。所以,當電源處于浮充工作狀態時,需要通過降低浮充電壓來進行補償,補償系數為環境溫度每上升1℃,每節電池單體(2
V的單體)的浮充電壓降低3-5 mV。
但是溫度補償功能只能在一定的范圍內起作用,蓄電池最好是工作在20-25℃的環境下。如果蓄電池電壓在放出其額定容量80%(對照相應放電率的容量如C10、C3等參數)之前已低于1.8V/單格(1小時率放電為1.75V/單格),則應考慮加以更換。
以上就是德國陽光蓄電池官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德國陽光蓄電池的使用壽命,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如果需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請聯系我們,我們會一一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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